1、主持中德合作项目的全面工作;
2、制定中德合作项目年度、学期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;
3、制定项目年度经费预算,审批经费使用;
4、制定外教聘用方案,协助国际处做好外教引进、评聘工作;
5、制定项目招生计划,负责招生宣传及招生工作;
6、制定项目培养方案,与外方协调并确定课程体系、教学内容、考核方式等合作内容;
7、主持审定教学、科研、学科建设、师资培养、学术交流等工作计划;
8、代表国际与合作发展处、学院开展对外联络工作;
9、负责项目教职工的工作安排、调动、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和聘任工作;
10、完成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